税局提醒:严查“有进无销”“有销无进”!进销不匹配,要小心了!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3-05-21近期,有人因为“有进无销”被税务局重罚!纳税人无论“有进无销”还是“有销无进”,都风险巨大!
什么是“有销无进”?有何风险?
有销无进,就是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没有取得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合规凭证,而只在销售时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较常见于小规模纳税人。比如:
(1)为了节省成本,从没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货物或服务;
(2)为了钻政策空子,注册多个公司来开具发票,而没有实际的业务活动。
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企业“有销无进”。
那么“有销无进”有什么风险呢?
1、涉嫌虚开发票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真实的业务活动,只是为了享受免征政策而开具发票,那么就可能被税务局认定为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或其他合规凭证,那么他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不能将相关的成本费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这样就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增加,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不依法取得发票或其他合规凭证,那么就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没有取得发票或其他合规凭证,那么他们就无法证明自己的权益。如果后期出现货物质量问题或服务纠纷等问题,他们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有进无销”?有何风险?
有进无销,就是在销售货物或服务时,不开具相应的发票,而只有购进货物或服务的发票。一般较常见于一般纳税人。
那么“有进无销”有什么风险呢?
有进无销通常表现为不计或少记收入,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偷税的范畴。近期,就有企业因为“有进无销”而被税务机关罚款。
违法事实
你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有进无销”现象,即抵扣了货物的进项,但未见相应货物销项。经查,你公司该部分进项对应的货物已经销售给其他纳税人(大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并取得了收入,这部分未开票也未计入收入(其他纳税人最终将这些货物卖给医院)。
处罚决定
追缴该公司2019至2020年度期间少缴纳的增值税5147620.2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476.2元、印花税13423.4元、企业所得税10446917.36元,并对其少缴纳的上述税款处一倍的罚款计:15659437.19元。
如何应对“有销无进”“有进无销”?
无论是有销无进,还是有进无销,如果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那么在被税务检查时,说明自己的切实情况即可。但如果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那就有偷漏税的嫌疑了。
因此,纳税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遵守法律法规
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联次等开具发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内容等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资料。
2、合理选择供应商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应该尽量选择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避免从没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果必须从没有开票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应该要求其提供其他合规凭证,如收据、合同等。
3、及时索要发票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应该及时向供应商索要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合规凭证,并保存好相关的原始凭证。如果供应商拒绝或延迟开具发票,应该及时向税务局举报。
4、合理安排业务流程
纳税人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业务流程,避免出现有销无进或有进无销的情况。例如,如果是从事建筑安装服务,在施工阶段提供时,适用9%或11%(取决于建筑物类型)的增值税率;而在竣工验收后提供时,则适用3%或5%(取决于纳税人身份)的征收率。因此,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竣工验收后才收取服务费,以便享受较低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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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三、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