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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00家企业被取消高新资格!2023年高新企业认定,都按这个来!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3-07-11
自2023年开年以来,已有近500家企业因研发费用不达标等原因被取消高新资格!

自2023年开年以来,已有近500家企业因研发费用不达标等原因被取消高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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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
近300家企业被取消高新资格

近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了包括国网招标公司在内的近500家高新技术企业被取消资格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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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年度自2019年到2022年不等:

被撤销的年限内,企业不仅要面临巨额的补缴税款,可能还会面临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

因此,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一定要合法合规,不可投机取巧!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全都按照这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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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最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那么第5条中,这里的“收入总额”具体该如何计算?

举例说明:

某公司2022年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1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5万元),视同销售收入5万元,高新技术收入80万元,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收入10万元,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5万元,汇兑收益1万元。那么,该公司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收入占比要求?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收入=80/(100+10-5+5+10+5+1)=63.35%


因此该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收入占比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常规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入,需要重点关注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汇兑收益、视同销售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等涉及纳税调整的收入,准确理解计算总收入合法合规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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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
最新税收优惠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5.《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三、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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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过程
存在的涉税风险


涉税风险主要有两个来源:首先,企业自身多缴税、早缴税的风险;其次,税务机关等执法部门对企业少缴税、晚缴税处罚的风险。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是产生涉税风险的最主要原因。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对相关优惠政策和明细管理办法的把握不当,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涉税风险。

(一)收入、成本、费用的处理不规范,存在涉税风险

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单独设立“研发支出”账户不能准确划分资本化与费用化支出的金额,按规定,如不设立专账管理费用,费用归集不准确,将无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所得税优惠,存在一定涉税风险。

高薪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未单独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要求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单独核算,如果与其他非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不能分开,将影响高新资格认定及复审。

研发费用未按项目准确归集。

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多个研发项目的情况下,如果把其他项目的费用分配给创新性项目,这样就导致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项目研发费用增加,从而增加了加计扣除的基数,产生了涉税风险。

研发支出资本化不及时。

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支出中符合资本化的部分,按规定应及时进行资本化核算,转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如果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将增加营业成本,少计利润,存在少缴税款的风险。

(二)在复核和复审过程中,过分追求认定指标影响会计确认,存在涉税风险

对研发人员的确认不清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之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忽视对其管理,造成学历证明、用工保险、工资薪金等证明材料不完善,科研人员确认不清晰,将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带来不利影响;

研发费用占管理费用比重不合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之二:

企业持续进行研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一定要求,根据销售收入额度确定所占比例,销售收入越高比例越低。部分企业为了满足认定条件,而将非高新技术产品发生的成本费用尽可能挂靠研发费用,以扩大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影响期间费用的归集;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不规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之三:

认定年份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其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部分企业为了争取客户信任赢得市场,夸大营业规模,虚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不通过,存在涉税风险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后,每隔三年要接受复审,按复审要求提供资料。如果提供的资料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条件,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将被取消,存在补缴税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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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如何
管控涉税风险


(一)加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预算管理

加强预算管理,分析项目的实际开支和预算开支之间的差距,这样有助于核查高新技术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达到可以按照加计扣除的方法进行抵税。

(二)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

单独设立“研发支出”账户,对研发费用专账核算,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中加计扣除项目,便于认定及复审时的指标计算,符合有关所得税管理规定;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中加计扣除项目。

(三)加强后续管理

设立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负责研发活动、研发费用制度化的跟踪和落实,跟踪落实高新认定标准,保证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按认定要求操作,满足认定条件,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资格复审做好准备。

(四)加强备案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要高度重视备案管理,确保备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五)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建立高素质的税务人才队伍进行企业纳税处理;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适时把握政策动态,并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提高核算的准确性,与研发部门密切沟通,特别关注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及其调整;要强化独立检查和内部审计,增强企业涉税风险的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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